P.S. 上週未完成借用手續(繳費並至體育室確認)之申請已被取消,如有公告與場地使用證明不符情形,請洽體育室場地組 #51033 更正,謝謝大家的配合。
運動場地管理辦法,業經104年12月30日運動場地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後,
於105年1月11日經校長核決後開始實施。
新增規定如下:
借用違規罰則:
第十九條第4項,校內外借用本校各項場地,應依相關各項運動場地收費標準付費,
於借用手續核准後繳費,如有下列情況者,1學期內累計達三次,將停止借用單位借用權三個月:
(1)已完成借用手續,若無法使用且未能於活動前7天完成取消者。
(2)已審核通過,未於活動前7天完成繳費者。
日期 | 場地 | 時間 | 借用單位 |
05/30(一) | PU足球場(左) | 20:00~21:00 | 生科系 |
體育館籃球場 | 12:00~13:00 | 材料系 | |
05/31(二) | 體育館籃球場 | 12:00~13:00 | 材料系 |
06/01(三) | 東區室外網球場甲、乙 | 19:00~21:00 | 生科系 |
體育館籃球場 | 12:00~13:00 | 材料系 | |
韻律教室 | 22:00~23:00 | 佛郎明哥舞蹈社 | |
06/02(四) | 體育館籃球場 | 12:00~13:00 | 材料系 |
06/03(五) | 體育館籃球場 | 12:00~13:00 | 材料系 |
06/04(六) | PU足球場(左) | 15:00~17:00 | 生科系 |
棒球場 | 15:00~18:00 | EMBA | |
體育館籃、排球場 | 13:00~19:00 | 男籃校隊 | |
06/05 (日) | 棒球場 | 13:00~16:00 | 土木系 |